暑期工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導讀:
簽合同是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首先我們需要確認簽訂合同,其次是短期的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合同就很難證明自己,已經跟用工單位發生了勞動關系,如果企業不付你工資的話,是很難追究用工單位責任的。所謂的勞動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或者事業,或者國家機關的,社會團體等組織的,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明確相互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就叫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一、暑期工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1、暑期工是需要簽合同的。簽合同是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首先我們需要確認簽訂合同,其次是短期的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合同就很難證明自己,已經跟用工單位發生了勞動關系,如果企業不付你工資的話,是很難追究用工單位責任的。所謂的勞動合同,主要是指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或者事業,或者國家機關的,社會團體等組織的,同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明確相互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就叫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二、暑假工工資拖欠怎么辦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