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老員工被辭退賠償標準是什么

導讀: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一、老員工被辭退賠償標準是什么
1、當老員工被辭退時,公司應該賠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補償金是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對于因用人單位的合并、兼并、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賠償計算年限是多少
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原因不同,賠償或補償不同,具體可以參考下面的觀點:
1、若公司是無合法理由辭退,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2、若公司有違法原因,員工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3、若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