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否辭工了就無效了

導讀:
辭職不符合法律規定,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
一、勞動合同是否辭工了就無效了
1、勞動者辭工,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終止并且失效。勞動者辭職,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應當提前三日通知。辭職不符合法律規定,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并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于穩定勞動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