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入職時是否可以隱瞞已婚

導讀: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6、這個規定是針對所有勞動者而言的,不論男女,也不論是否處于孕期,勞動者只要有以上6個條款中的任一款行為,而且企業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一樣可以給予無償辭退。
一、自己在入職時是否可以隱瞞已婚
1、在入職時可以隱瞞已婚,婚姻與否跟單位是否錄用沒有直接聯系,入職后沒有必要特意告知單位真相的。只是一些特殊崗位對婚姻狀況會作一些規定而已。
2、而女員工懷孕是其個人隱私,是法律賦予女性享有的基本權利,懷孕與否也不是履行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條件,因此單位如果以員工入職時隱瞞懷孕事實而辭退員工,顯然是違法的。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二、什么情況屬于被無償辭退范圍
有下列六種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這個規定是針對所有勞動者而言的,不論男女,也不論是否處于孕期,勞動者只要有以上6個條款中的任一款行為,而且企業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一樣可以給予無償辭退。
一般的工作崗位不會因為員工是屬于已婚狀態就直接辭退,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用人單位的做法肯定是違法的。事實上,生活中和勞動關系當中的很多特定情形之下,自己根據當時的情況做出了一些對他人并沒有任何損壞和惡意的謊言也無需大驚小怪,勞動關系當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要學會靈活處理對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