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債務轉讓股權是否要承賠償責任

導讀:
隱瞞債務轉讓股權是否要承賠償責任一、債務人隱瞞債務轉讓股權2007年1月26日原告舒某作為全體股東舒某、劉某、徐某的代表與代表某上網服務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孫某、徐某的被告孫某簽訂公司轉讓協議約定被告孫某、徐某將公司轉讓給原告舒某、劉某、徐某。原告舒某、劉某、徐某訴至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稱由于被告孫某、徐某故意隱瞞公司的債務給其造成了損失故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孫某、徐某給付欠款300704.5元、訴訟期間支付的各項費用及損失50000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如果轉讓方隱瞞公司債務則必然虛增公司現有資產價值使轉讓價格脫離公司股權的實際價格侵害受讓方利益。那么隱瞞債務轉讓股權是否要承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隱瞞債務轉讓股權是否要承賠償責任一、債務人隱瞞債務轉讓股權2007年1月26日原告舒某作為全體股東舒某、劉某、徐某的代表與代表某上網服務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孫某、徐某的被告孫某簽訂公司轉讓協議約定被告孫某、徐某將公司轉讓給原告舒某、劉某、徐某。原告舒某、劉某、徐某訴至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稱由于被告孫某、徐某故意隱瞞公司的債務給其造成了損失故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孫某、徐某給付欠款300704.5元、訴訟期間支付的各項費用及損失50000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如果轉讓方隱瞞公司債務則必然虛增公司現有資產價值使轉讓價格脫離公司股權的實際價格侵害受讓方利益。關于隱瞞債務轉讓股權是否要承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隱瞞債務轉讓股權是否要承賠償責任
一、債務人隱瞞債務轉讓股權
2007年1月26日原告舒某作為全體股東舒某、劉某、徐某的代表與代表某上網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股東孫某、徐某的被告孫某簽訂公司轉讓協議約定被告孫某、徐某將公司轉讓給原告舒某、劉某、徐某。協議約定經營當中原告舒某、劉某、徐某不承擔公司以前所有的債務和經濟糾紛。公司轉讓協議簽訂后原告舒某、劉某、徐某分別與被告孫某、徐某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辦理了工商登記并交納了股權轉讓金。原告舒某、劉某、徐某成為公司股東后中技網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公司訴至本院要求給付貨款314984.5元。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3日作出(2008)通民初字第367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公司給付公司貨款300704.5元承擔訴訟費2905元。原告舒某、劉某、徐某訴至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稱由于被告孫某、徐某故意隱瞞公司的債務給其造成了損失故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孫某、徐某給付欠款300704.5元、訴訟期間支付的各項費用及損失50000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孫某、徐某辯稱不同意原告舒某、劉某、徐某的訴訟請求。
二、公司是否要承賠償責任
本案中原告舒某、劉某、徐某受讓了被告孫某、徐某所有的公司并約定原告舒某、劉某、徐某不承擔公司以前所有的債務和經濟糾紛。問題是原告舒某、劉某、徐某主張被告孫某、徐某賠償的是法院判決公司應當支付給公司的債務款項被告孫某、徐某承擔賠償責任的對象應當是公司還是原告舒某、劉某、徐某本文將從以下進行分析。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合同是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股權為標的的買賣合同。因此應當適用民法典關于買賣合同的規定。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這就是法律規定的出賣人對標的物的品質應承擔的瑕疵擔保義務。就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合同而言轉讓方(原股東)對受讓方(新股東)同樣負有瑕疵擔保義務。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時尤其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時受讓方通常需對公司現有資產價值進行評估以確定轉讓價格。轉讓方需據實向受讓方告知公司的現有資產及負債情況。如果轉讓方隱瞞公司債務則必然虛增公司現有資產價值使轉讓價格脫離公司股權的實際價格侵害受讓方利益。因此轉讓方負有向受讓方保證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債務的義務此項義務無論轉讓合同是否約定都是存在的屬法定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