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單方換人是否違法

導讀: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合同解除后,未違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返還價款、訂金等。
一、合同履行中單方換人是否違法
1、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合同一方當事人私自換人履行的,屬于合同違約行為,要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四十三條【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預期違約可以解除合同嗎
(一)合同的一方當事人預期違約的,對方當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權。但是這并不當然的導致合同的解除,須經解除權人依法行使解除權,才能發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1、合同當事人均可采用通知的方式(口頭或者書面)解除合同,解除的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的,發生合同解除的效果,無需對方當事人的同意。
2、合同一方行使了解除權后,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在異議期間,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確認該合同是否應該解除。異議期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在解除e話通通知到達3個月以后才向法院起訴。
(二)還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合同履行階段,一方預期違約的,沒有違約的一方可以向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合同解除的通知到達對方即生效。合同解除后,未違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返還價款、訂金等。
2、非違約方還可向法院起訴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返還價款、訂金等。
3、違約方對合同解除有異議的,可以在異議期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合同是否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