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關于產檢假的規定

導讀: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應國家政策的許可是可以有產檢假的福利。產檢假是為了讓懷孕職工更加方便產檢的一種休假,在懷孕的時候都可以進行申請,國家對于產檢假也做了明確的規定。那么,《新勞動法》關于產檢假的規定是什么呢?帶著這些疑問跟大律網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新勞動法》關于產檢假的規定
一、上海產檢假規定如下:
《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
第十一條:對妊娠期的女職工,不應延長其勞動時間;對從事頻繁彎腰、攀高、下蹲、抬舉、搬運等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的工作,或者經區、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不宜從事原工作的,應暫時調做其他適當工作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第十二條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第十三條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
產檢一般為半天,算作正常出勤,就是支付全額工資;
次數的話跟根據實際情況,每次產檢完醫生會預約下次產檢的日期,根據這個日期為準,一般為9-10次。如果當天需要做較多檢查,也可考慮一天。
二、北京產檢假規定如下
北京市新勞動法第五條單位應當根據懷孕女職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職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按出勤對待。
三、天津產檢假規定如下:
根據天津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的相關規定,懷孕的女職工按醫務部門的要求,領取《天津市孕產婦保健手冊》,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其所在單位應將檢查時間計為勞動時間(含路途及候診時間)。所以按照醫囑,每月需要產檢的,單位是應該給假的,但基本是每月一天!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安排生育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
1、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九十天產假之內。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計算,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十五天。
根據相關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該條文沒有對產檢次數進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來算。
產檢假要開證明嗎
產檢假在法律上沒有規定是否要開證明的條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區有不一樣的處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讓提供每次產檢預約時間的復印件,也就是產檢預約單,有些公司需要提供產檢記錄,或者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等。總之,大家去產檢就把各種資料都留下來,有個說法總比沒有的好。
產檢假有次數規定嗎
國家并沒有統一規定產檢假的次數和天數。國家只是在2012年4月14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因此國家并沒有統一規定產檢假的次數和天數,但根據這條實踐中認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來算。產檢假是按醫囑來進行,只要是醫生認為有必須檢查那就必須檢查,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相關的便利條件。所以你可以持你在醫院建檔的卡拿去請假,那上邊會注明你下次產假的日期。
2021年產檢假申請怎么寫
xx(單位)辦公室:
因本人即將臨產,根據國家規定產假為90天,自即日起向辦公室請產假。
特此請假,懇望批準!
xx(單位)
xx(部門)xx(姓名)
寫產檢假條需要注意下述事項:
1、時間上:提前寫 要請假,提前寫請假條幾乎是所有企業對員工請假的明文(或默認)要求;當然,如有特殊情況,臨時請假等,在事后補寫請假條也是許多企業允許的,但大多企業會對這個“事后”又有一個時間限制,多為員工恢復上班的當天,或者1~2個工作日內。
2、格式上:請假條(居中)受理請假的人或主管部門(稱謂,如王經理或人力資源部,注意頂格) 我因(請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簡單陳述即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請假起止時間),請假____天(請假具體時間),請批準(請假辭)。請假人:XXX(請假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請假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