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解除有補償嗎

導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后,除勞動者明確提出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不得單方決定不續簽合同。如用人單位不得單方決定不續簽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一、合同到期解除有補償嗎
1、合同到期解除有補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后,除勞動者明確提出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不得單方決定不續簽合同。如用人單位不得單方決定不續簽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二、合同什么時間生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定,即如果沒有法律的特別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
2、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以約定為準;
3、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如根據三資企業法訂立的合同、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自批準、登記時生效;
4、合同生效意味著雙方當事人享有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中約定的應當履行的義務;
5、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6、一旦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尋求法律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