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給續簽要補償金嗎

導讀: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二)賠償金而針對一些勞動單位逃避經濟補償的責任的,我國法律也作了相應的懲罰性的賠償規定。針對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我國法律還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那么合同到期不給續簽要補償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二)賠償金而針對一些勞動單位逃避經濟補償的責任的,我國法律也作了相應的懲罰性的賠償規定。針對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我國法律還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關于合同到期不給續簽要補償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一)工齡經濟補償金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賠償金
而針對一些勞動單位逃避經濟補償的責任的,我國法律也作了相應的懲罰性的賠償規定。針對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我國法律還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的規定。
(三)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到期,無論續簽還是不續簽,用人單位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單位在沒有及時續簽而繼續維持勞動關系(超過一個月)的,則屬于未簽勞動合同,勞動者還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