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合同有沒有關系

導讀:
3、假如根據我國法律要求,依法需要采用書面形式的,那就必須要依法書面訂立工程建筑合同。
一、不簽合同有沒有關系
1、由于雙方并沒有書面簽訂建設工程合同,那這個合同是否是成立的以及是否是生效的,這將直接影響到判斷雙方當事人的一方是承擔締約的過失責任還是承擔締約的違約責任。
2、根據大家的社會經驗以及我國的法律規定,在工作中我們對合同訂立及履行必須要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為基準。
3、假如根據我國法律要求,依法需要采用書面形式的,那就必須要依法書面訂立工程建筑合同。如果雙方當事人互相約定是要采取書面形式簽合同,那也必須要采取書面形式。
4、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條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要具備有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或者其他的形式。
二、法院應可否確認已完工工程量而作出判決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若一方當事人對工程的量有異議的,就要按照工程建設過程中形成的簽字證明等書面材料的確認。因此可以看出,假如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開展施工建設,但如若未能提供相應的簽字證明文件來證明這個工程的施工量是有發生的,就按照一方當事人所提供的其他證據來確認工程實際所發生的施工量。
2、根據一方提供的證據,假如另一方確認并同意或者提供的相反證據根本不足以反駁前述的簽證材料的,人民法院就可以確認前述材料是具有合法的意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