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內租戶不住了怎么處理

導讀:
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那么合同期內租戶不住了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合同期內租戶不住了怎么處理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不租賃房屋的可以和出租人協商解除合同如果協商不成的要按合同約定履行。如果承租人不履行義務的構成合同違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承租人義務有哪些
1、支付租金的義務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使用細則使用租賃物的義務
承租人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無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事后達成補充協議來確定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租賃物的性質所確定的方法使用。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因屬于正常損耗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承租人不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實為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3、妥善保管租賃物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租賃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