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清算期間簽訂合同是否有效

導讀:
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有過錯的一方要賠償對方的損失雙方均無過錯則依各自過錯輕重、主次、程度來分別承擔各自相應的賠償經濟損失責任。這里的“過錯”是指雙方簽訂合同時的過錯即雙方因為這種過錯而簽訂了不應簽訂的合同。法律是保護合法行為制裁違法行為的因此法律除了要保護沒有過錯的當事人的利益不因合同無效而受到損害同時還要強制對合同無效負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公司在清算期間簽訂合同是否有效
1.公司在清算期間不能從事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所以簽訂的合同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程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注銷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合同無效的后果
1、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為了使無效合同雙方的財產關系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因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原標的物存在的情況下應將原物返還。如果原物不存在根據民法典規定在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應當折價賠償。折價賠償具體應當按照所一方當事人所取提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2、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要按照過錯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有過錯的一方要賠償對方的損失雙方均無過錯則依各自過錯輕重、主次、程度來分別承擔各自相應的賠償經濟損失責任。這里的“過錯”是指雙方簽訂合同時的過錯即雙方因為這種過錯而簽訂了不應簽訂的合同。
3、收歸國有或返還集體、第三人
無效合同由于違法了法律法規一般都可能導致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法律是保護合法行為制裁違法行為的因此法律除了要保護沒有過錯的當事人的利益不因合同無效而受到損害同時還要強制對合同無效負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這種責任有時會超出民事責任的范疇行為人可能要承擔行政甚至是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