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擔保是否有效

導讀: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公司注銷,擔保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關于公司注銷,擔保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司注銷,擔保是否有效
1、公司注銷后,公司不再享有法人資格,公司不再具有債務清償能力,所以擔保無效。
2、債權人應該在企業清算時,主張保證責任。
3、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二條【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財產的處理和法人終止】清算期間法人存續,但是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法人權力機構的決議處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
第六百九十三條【保證責任免除】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公司注銷后的債務怎么辦
公司注銷后公司債務的償還有幾種情況,每種情況下償還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
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公司和股東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
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里的連帶清償責任就是指公司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也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余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
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