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擔保期間是否能轉讓

導讀:
公司擔保期間是否能轉讓不能。公司在履行擔保義務之后向相關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并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結合不得為其他個人提供擔保的規定,可以知道上述主體不在排除之列,因而應當認定有效。那么公司擔保期間是否能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擔保期間是否能轉讓不能。公司在履行擔保義務之后向相關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并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結合不得為其他個人提供擔保的規定,可以知道上述主體不在排除之列,因而應當認定有效。關于公司擔保期間是否能轉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擔保期間是否能轉讓
不能。
1、公司對外擔保,分為兩種情況:物保、人保。
2、物保,即公司用自己的某一固定資產對外為他人債務進行擔保。
3、人保,即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為他人債務進行擔保。
4、對外擔保,無論是物保還是人保,都不影響公司的轉讓。
5、公司轉讓,實際上是股東對外出售股權,公司還是那個公司,執照也是那個執照,不同的是公司的股東換人了,一般是通過股東出售股權來完成公司的整體轉讓。
6、如果是物保,那么公司要對該擔保物轉讓、出售時需征得債權人的同意或以出售的價款清償債務,才可以轉讓該物。
擔保合同有效的情形分析
1、董事、經理以外的其他人以公司名義提供的擔保
董事、經理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擔保的,擔保權人知道其沒有合法授權的,應當認定無效。但如果擔保權人善意無過失地相信上述人員被公司授權可以對外提供擔保的,應按表見代理處理,保護擔保權人善良的信賴,確認擔保合同有效。公司在承擔擔保責任之后,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2、以公司資產之外的其他資產提供的擔保
公司資產是一個比較籠統的概念,始終沒有明確的界定。通常理解下列資產應當是公司資產:股東的出資、公司的經營所得、公司的債權、公司享有的知識產權、其他應當屬于公司所有的資產。至于公司租賃的財產或公司代為保管的財產,顯然不屬于公司資產的范圍。
如果以該資產提供擔保,擔保權人知道的,應當認定擔保合同無效;擔保權人如果沒有義務知道實際上也不知道,僅依據動產以占有為公示的公信力相信財產屬于公司所有,而與之簽訂擔保合同的話,應當認為擔保合同有效。公司在履行擔保義務之后向相關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并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3、為本公司股東或其他個人以外的其他主體提供的擔保
為其他法人單位提供擔保,只要不存在其他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理所當然要認為擔保合同有效。
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法人分支機構等其他非法人組織提供擔保的,也應當認定合同有效。依據民法原理,個人即指自然人,而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法人分支機構等,是經有關部門登記注冊的經濟實體,當然不屬于“個人”的范疇。結合不得為其他個人提供擔保的規定,可以知道上述主體不在排除之列,因而應當認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