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利益是否應優先

導讀:
在對馬*斯智慧的妙判擊節贊嘆的同時,我認為該判決充分體現或者是創設了一個新的司法裁判原則——第三人利益優先原則,也就是當訴訟行為實際或可能侵犯或者損害第三人利益時,法院或者法官應當優先考慮保護除訴訟當事人雙方之外的第三人利益。馬*斯之所以敢違背慣例,撇開訴訟雙方當事人父母的訴求,而作出“父母歸兩個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權也歸兩個孩子所有,離異的父母定期輪流返回孩子身邊居住,履行天職,直至孩子長大成人”的妙判,使得訴訟的雙方當事人父母無話可說或者是無可辯駁,又獲得公眾的贊嘆,就是因為他的判決優先保護了第三者——孩子的利益。那么第三人利益是否應優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對馬*斯智慧的妙判擊節贊嘆的同時,我認為該判決充分體現或者是創設了一個新的司法裁判原則——第三人利益優先原則,也就是當訴訟行為實際或可能侵犯或者損害第三人利益時,法院或者法官應當優先考慮保護除訴訟當事人雙方之外的第三人利益。馬*斯之所以敢違背慣例,撇開訴訟雙方當事人父母的訴求,而作出“父母歸兩個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權也歸兩個孩子所有,離異的父母定期輪流返回孩子身邊居住,履行天職,直至孩子長大成人”的妙判,使得訴訟的雙方當事人父母無話可說或者是無可辯駁,又獲得公眾的贊嘆,就是因為他的判決優先保護了第三者——孩子的利益。關于第三人利益是否應優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多么絕妙的判決!在對馬*斯智慧的妙判擊節贊嘆的同時,我認為該判決充分體現或者是創設了一個新的司法裁判原則——第三人利益優先原則,也就是當訴訟行為實際或可能侵犯或者損害第三人利益時,法院或者法官應當優先考慮保護除訴訟當事人雙方之外的第三人利益。
馬*斯之所以敢違背慣例,撇開訴訟雙方當事人父母的訴求,而作出“父母歸兩個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權也歸兩個孩子所有,離異的父母定期輪流返回孩子身邊居住,履行天職,直至孩子長大成人”的妙判,使得訴訟的雙方當事人父母無話可說或者是無可辯駁,又獲得公眾的贊嘆,就是因為他的判決優先保護了第三者——孩子的利益。
大家知道,就離婚官司而言,父母雙方無論誰輸誰贏,一個家庭的破裂,受到傷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離婚訴訟中一切都應該以孩子的利益優先。為了孩子的利益,法院或者法官完全可以撇開父母雙方的訴求,而作出利于第三方孩子利益的判決。
按照目前的司法裁判慣例,法院或者法官不能如此裁判,但也可采取調解等軟性方式,優先保護第三人的利益。
第三人利益優先原則,除了適用于上述涉及到孩子撫養的離婚訴訟案件外,還可適用于如涉及到贍養父母老人、扶養殘弱幼小等家庭成員的其他的家事訴訟案件。比如,子女之間為了父母如何贍養而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法院或者法官就可以援引“第三人利益優先原則”,作出最利于父母的裁判或者是調解文書。我認為此原則還可適用于其他的當訴訟行為實際或可能侵犯或者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案件。比如當兩個化工廠相互訴訟誰應當對周圍的環境污染負責時,法院或者法官就可以作出最利于周圍居民或其他的環境利益的判決或者調解文書。
總之,第三人利益優先原則在司法訴訟中有著廣闊的適用空間,而充分發揮該原則的司法裁判作用,既可以充分保護實際或可能被訴訟行為侵犯或者損害第三人的利益,避免司法可能有意或無意為惡,或者是避免司法可能成為他人用來為惡的工具;又可以弘揚人們遇事先從他人利益考慮的高尚的道德情操,給社會以良性規范和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