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應賠償第三者責任

導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應賠償第三者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關于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應賠償第三者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應賠償第三者責任
1、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符合理賠條件的超出交強險理賠限額后由第三者責任險在限額內賠償。
2、法律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四條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應賠償第三者責任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