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能私自處分房子嗎

導讀:
夫妻一方能私自處分房子嗎不可以,針對處分夫妻共有財產重大事務的權利,如變賣夫妻共同房產,均得由配偶共同決定處理,任何一方不得獨斷專行。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夫妻一方能私自處分房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能私自處分房子嗎不可以,針對處分夫妻共有財產重大事務的權利,如變賣夫妻共同房產,均得由配偶共同決定處理,任何一方不得獨斷專行。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關于夫妻一方能私自處分房子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能私自處分房子嗎
不可以,針對處分夫妻共有財產重大事務的權利,如變賣夫妻共同房產,均得由配偶共同決定處理,任何一方不得獨斷專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有房屋處分權的情形有哪些
情形一: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權利人為夫妻人,夫妻一方與第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情形二: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權利人僅為夫或妻一人,登記權利人與第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情形三: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權利人僅為夫或妻一方,登記權利人與第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且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情形四: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權利人僅為夫或妻一人,非登記權利人與第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情形五: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