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怎樣把房子轉到一方的名下



夫妻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要把房子過戶到其中一方的名下的話,那么夫妻雙方就應該攜帶自己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以及房產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前往當地的房管局去辦理產權人變更登記手續。把房子過戶到夫妻其中一方的名下,屬于共有財產變更,所以一般都不需要繳納其他稅費,只需要繳納登記費。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1、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2、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3、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4、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動產的;5、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6、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7、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8、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