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經出租人同意的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物應如何處理和分配

導讀:
只有經出租人同意的裝飾裝修在租賃合同無效時可依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按照該裝飾裝修物是否與房屋形成附合分別作出處理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其所有權屬于承租人原則上可由承租人拆除取回。此時折價的范圍僅限于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物的現存價值而不能以承租人支出的數額為準。司法解釋將租賃房屋的裝飾裝修物和改建、增設他物統稱為“裝飾裝修物”但并不包括擴建。那么4、經出租人同意的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物應如何處理和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只有經出租人同意的裝飾裝修在租賃合同無效時可依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按照該裝飾裝修物是否與房屋形成附合分別作出處理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其所有權屬于承租人原則上可由承租人拆除取回。此時折價的范圍僅限于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物的現存價值而不能以承租人支出的數額為準。司法解釋將租賃房屋的裝飾裝修物和改建、增設他物統稱為“裝飾裝修物”但并不包括擴建。關于4、經出租人同意的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物應如何處理和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4、經出租人同意的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物應如何處理和分配
凡是在租賃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前出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而沒有明示反對的均應視為經出租人同意。只有經出租人同意的裝飾裝修在租賃合同無效時可依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按照該裝飾裝修物是否與房屋形成附合分別作出處理
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其所有權屬于承租人原則上可由承租人拆除取回。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恢復原狀。但若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由出租人折價補償給承租人后歸出租人所有。此處需注意如果出租人只是單方面同意利用但未與承租人就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補償數額協商致則不能將該裝飾裝修物折價歸出租人所有。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由于其已不能與租賃房屋分離或雖可分離但花費巨大為充分發揮物的效用此時不允許承租人拆除。應分兩種情況處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此時折價的范圍僅限于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物的現存價值而不能以承租人支出的數額為準。如果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則由雙方當事人按照無效合同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需要注意的是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引起的裝飾裝修糾紛不僅包括鋪設地板磚、吊設天花板、粉刷油漆等般意義上的裝飾裝修而且包括大量的承租人在租賃房屋安裝空調、電梯、水電、消防設施設備等增設物。司法解釋將租賃房屋的裝飾裝修物和改建、增設他物統稱為“裝飾裝修物”但并不包括擴建。
房屋租賃合同中涉及的裝飾裝修物是否形成附合主要指動產和不動產的附合。按照裝飾裝修物與租賃房屋的結合程度包括可分離(未形成附合)和不可分離(形成附合)兩種形態。般情況下裝飾裝修物與租賃房屋結合在起已形成繼續性和固定性的非毀損不可分離或分離需要花費巨大則可認定形成附合兩者若未完全結合尚未達到不可分離狀態則不能認定形成附合。例如承租人在租賃房屋中鋪設地板磚、吊設天花板、粉刷油漆等已與房屋結合非毀損不能分離而安裝的空調、抽油煙機、熱水器等未與房屋完全結合在起可與房屋分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