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導讀:
房屋抵押人對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但若想轉讓抵押房屋,須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權人同意。由于抵押人對抵押房屋的侵害行為,致使抵押房屋的價值減少時,房屋抵押人應恢復抵押房屋的原狀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而作為房屋抵押人,很多時候都是借貸的當事人,不過也有那種第三人提供房屋進行抵押的情況。雖然將房屋抵押了,但實際并沒有轉移所有權和占有,作為抵押人依舊享有對抵押房屋的各種收益的權利。那么房屋抵押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屋抵押人對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但若想轉讓抵押房屋,須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權人同意。由于抵押人對抵押房屋的侵害行為,致使抵押房屋的價值減少時,房屋抵押人應恢復抵押房屋的原狀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而作為房屋抵押人,很多時候都是借貸的當事人,不過也有那種第三人提供房屋進行抵押的情況。雖然將房屋抵押了,但實際并沒有轉移所有權和占有,作為抵押人依舊享有對抵押房屋的各種收益的權利。關于房屋抵押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權利:
(1)房屋抵押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權,并有權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種收益。
(2)房屋抵押人對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但若想轉讓抵押房屋,須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權人同意。
(3)可以對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須保證數個房屋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總額不大于抵押房屋的價值。
(4)可以將抵押房屋出租。
二、房屋抵押人承擔的主要義務:
是保管義務,即妥善保養,維護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對抵押房屋的侵害行為,致使抵押房屋的價值減少時,房屋抵押人應恢復抵押房屋的原狀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毀損滅失,抵押人應以其他財產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歸責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毀損滅失時,抵押人可以以賠償請求權向房屋抵押權人提供擔保,也可將賠償請求權讓與給抵押權人而獲免責。
三、房屋抵押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個人房屋抵押消費貸款是指銀行用信貸資金對自有商品房或獲準上市的房改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所發放的貸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以所有房屋作為抵押,同意辦理貸款公證及保險。
3、抵押房屋必須為三證齊全的本市范圍內商品房或已獲準上市的房改房。
4、借款人應為資信程度良好的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經濟管理部門或金融企業職工,若非則借款人必須擁有至少兩套可供抵押的房屋,或由具有以上職業者提供擔保。
5、貸款額度貸款一般最高不超過抵押房屋評估值的50%,另根據借款人的資信程度和抵押房屋成新率(使用年限低于5年)的最高可貸60%,此外擔保人年收入在5萬元以上(或中級職稱以上干部)擔保額度為5萬元,若非則額度為3萬元。
6、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由借款人和銀行商定,最短1年,最長不超過3年,同時借款人最后還款期限不超過夫妻雙方最長的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5歲)。
7、貸款利率執行相應檔次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
我們發現很多時候涉及到房屋的抵押,往往都是在借貸關系中,此時的抵押關系可以說是因為借貸關系而產生的。而作為房屋抵押人,很多時候都是借貸的當事人,不過也有那種第三人提供房屋進行抵押的情況。雖然將房屋抵押了,但實際并沒有轉移所有權和占有,作為抵押人依舊享有對抵押房屋的各種收益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