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權有哪些,擔保法的債權優先順序是怎樣的!

導讀:
主債權又稱原債權、本債權,是擔保的重要內容。損害賠償金指債務人因不履行債務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害而支付的賠償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指抵押權人因行使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比如拍賣費、變賣費、訴訟費等。受償后抵押物處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記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權人受償。那么抵押擔保權有哪些,擔保法的債權優先順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主債權又稱原債權、本債權,是擔保的重要內容。損害賠償金指債務人因不履行債務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害而支付的賠償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指抵押權人因行使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比如拍賣費、變賣費、訴訟費等。受償后抵押物處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記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權人受償。關于抵押擔保權有哪些,擔保法的債權優先順序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在中,大家對抵押擔保都不陌生,但是對抵押擔保權了解很少,在債權債務關系抵押擔保我們是經常遇見的,但不知道具體該怎么履行,那么,下面給大家分享下:抵押擔保權有哪些,擔保法的債權優先順序是怎樣的!
一、抵押擔保債權有哪些
1、主債權。
主債權又稱原債權、本債權,是擔保的重要內容。
2、利息。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約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雙方沒有先對利息進行約定,只能按照法律規定的基本利息來計算。
3、延遲利息。
延遲利息指由于人延遲履行而導致的利息,延遲利息是法定的附隨性債權,因此不必經當事人特別約定或登記,即屬于房地產抵押的擔保范圍。
4、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為違約行為支付的帶有懲罰性或者補償性的金錢。
5、損害賠償金。
損害賠償金指債務人因不履行債務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害而支付的賠償費用。
6、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指抵押權人因行使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比如拍賣費、變賣費、訴訟費等。
二、擔保法的債權優先順序是怎樣的
(一)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先登記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優于后登記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記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權人優先受償。受償后抵押物處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記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權人受償。如果幾個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順序相同,也按照各債權人的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該抵押物以登記的,按照上述規定清償;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抵押物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
幾個抵押合同的當事人均未辦理登記手續,按合同生效的時間的先后順序清償,第一個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債權人首先受償,清償之后有剩余的,第二個抵押合同的債權人受償,依次類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