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怎樣抵押才有效果呢

導讀: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但該合同并未直接產生抵押權這一擔保物權,而是必須與登記結合,才能設立抵押權,房地產抵押應當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這樣抵押權才有效。那么房產怎樣抵押才有效果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但該合同并未直接產生抵押權這一擔保物權,而是必須與登記結合,才能設立抵押權,房地產抵押應當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這樣抵押權才有效。關于房產怎樣抵押才有效果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屬于不動產,具有價值高、損害風險低的特點。房地產抵押是貸款合同中常見的擔保形式,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當事人依法辦理抵押,導致了房地產抵押中的種種問題,那么房產怎樣抵押才有效果呢?對此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1、未經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產作抵押
這樣做不僅抵押關系無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權益,由房產抵押引發侵權糾紛。
2、未按我國《擔保法》要求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我國《擔保法》第42條第2項規定,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須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簽訂抵押合同后不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
3、未經房產所有權人同意,以他人房產作抵押
這樣做不但抵押關系無效,而且構成侵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3條規定: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作抵押物的,應當認定抵押無效。
4、用于抵押的證件不齊全
房產抵押必須質押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有的當事人只將房產證抵押,未將該房產的土地使用證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規定以某某房產作抵押,而有效房產證件未交抵押權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頭抵押的不良后果。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物權法》第15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登記是針對物權的變動而采取的一種公示方法,是否登記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抵押合同為要式合同,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但該合同并未直接產生抵押權這一擔保物權,而是必須與登記結合,才能設立抵押權,房地產抵押應當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這樣抵押權才有效。但未辦理登記并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