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怎樣用房產證辦理抵押擔保

導讀:
因此,按照以上規定,其實被抵押了的房子,還是可以被轉讓的,就是得盡到通知抵押權人,告知買受人的義務,否則的話,就將直接影響轉讓的法律效力。那么欠錢怎樣用房產證辦理抵押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按照以上規定,其實被抵押了的房子,還是可以被轉讓的,就是得盡到通知抵押權人,告知買受人的義務,否則的話,就將直接影響轉讓的法律效力。關于欠錢怎樣用房產證辦理抵押擔保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欠錢怎樣用房產證辦理抵押擔保
進行借款活動時,借款人抵押房屋擔保債務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要簽訂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后,抵押權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二、抵押了的房子還能賣給別人嗎
事實上,房子被抵押了后所有權人將受到以下限制:
1、房子抵押期間,房屋所有權人轉讓房屋時,應當事先通知抵押權人,并且也要告訴房屋買受人房屋已經抵押了的情況。
如果出賣人沒通知,也沒事先告知有抵押,那么這筆房屋買賣合同將做不成,因為房屋轉讓合同屬于無效。
2、買賣房屋的價款明顯低于房屋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擔保,將不得出售房屋。
3、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得到的價款,除向抵押權人清償債務或向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都將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抵押人繼續清償。
因此,按照以上規定,其實被抵押了的房子,還是可以被轉讓的,就是得盡到通知抵押權人,告知買受人的義務,否則的話,就將直接影響轉讓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