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的物上代位性是怎樣的

導讀:
留置權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權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轉(zhuǎn)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權的權利內(nèi)容在于留置標的物和支配標的物的交換價值。留置權以其物上代位性對債權提供擔保,即因為留置物的滅失、毀損所取得的賠償金或者對待給付,構成留置物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受留置效力的支配。留置權人可依物上代位性直接對負有賠償或者給付義務的第三人行使請求權,并得優(yōu)先受償。如果留置權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留置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代位物采取保全措施。那么留置權的物上代位性是怎樣的。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留置權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權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轉(zhuǎn)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權的權利內(nèi)容在于留置標的物和支配標的物的交換價值。留置權以其物上代位性對債權提供擔保,即因為留置物的滅失、毀損所取得的賠償金或者對待給付,構成留置物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受留置效力的支配。留置權人可依物上代位性直接對負有賠償或者給付義務的第三人行使請求權,并得優(yōu)先受償。如果留置權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留置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代位物采取保全措施。關于留置權的物上代位性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關系發(fā)生時,債權人為了阻止債務人在約定的時間內(nèi)履行債務,同意在債務合同中占有債務人的動產(chǎn),即債權人的留置權,那么留置權的物上代位性是怎樣的呢?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留置權的物上代位性是指留置權的效力及于留置物因法定原因轉(zhuǎn)化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
留置權的權利內(nèi)容在于留置標的物和支配標的物的交換價值。留置權作為擔保物權,具有支配標的物交換價值的效力,因此,不論標的物是否變化其原有形態(tài)或者性質(zhì),只要還能維持其交換價值,留置權基于其直接支配標的物的交換價值的效力,可以追及于代位物或者代替物。留置權以其物上代位性對債權提供擔保,即因為留置物的滅失、毀損所取得的賠償金或者對待給付,構成留置物的代位物或者代替物,受留置效力的支配。
留置權人對因留置物的毀損或者滅失而取得之賠償、保險給付或者其他對待給付,有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T诹糁梦餃缡Аp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留置權人可以就該留置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yōu)先受償。留置權人可依物上代位性直接對負有賠償或者給付義務的第三人行使請求權,并得優(yōu)先受償。如果留置權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留置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代位物采取保全措施。
負有給付代位物義務的任何人,應當向留置權人為給付,因為其惡意或者重大過失向債務人或者留置物所有人給付代位物的,不得以其給付對抗留置權人;在此情形下,留置權人可以繼續(xù)請求負有給付代位物義務的人給付代位物,留置權人對取得的利益,有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