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為什么會發生矛盾?

導讀:
隨著住房商品化,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和糾紛越來越多,小區原本就是業主的,業主出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提供服務,由于雙方考慮問題不一致,所以就會造成物業糾紛,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為什么會發生矛盾?如不能擺正水電供應部門、用水用電的業主、物業服務單位在水電收繳這一關系中的位置,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費收繳的矛盾勢必得不到徹底解決,物業服務的質量勢必受到影響,業主與物業單位的矛盾勢必進一步加深。由物業單位將公攤計算好,分配到各業主戶頭上,再由水電供應部門將公攤與業主自用部分統一從業主收取。那么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為什么會發生矛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住房商品化,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和糾紛越來越多,小區原本就是業主的,業主出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提供服務,由于雙方考慮問題不一致,所以就會造成物業糾紛,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為什么會發生矛盾?如不能擺正水電供應部門、用水用電的業主、物業服務單位在水電收繳這一關系中的位置,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費收繳的矛盾勢必得不到徹底解決,物業服務的質量勢必受到影響,業主與物業單位的矛盾勢必進一步加深。由物業單位將公攤計算好,分配到各業主戶頭上,再由水電供應部門將公攤與業主自用部分統一從業主收取。關于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為什么會發生矛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隨著住房商品化,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和糾紛越來越多,小區原本就是業主的,業主出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提供服務,由于雙方考慮問題不一致,所以就會造成物業糾紛,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物業服務公司與業主為什么會發生矛盾?
2、業主享受服務拒付費
不少小區都存在這樣的現象,個別業主借口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諸如管道維修不及時、安全保衛工作有漏洞等,不交或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要維持生存就會降低服務成本,導致服務標準下降,最后形成惡性循環,直至放棄對小區的管理.
3、物業服務不到位
物業公司收費不合理、小區管理混亂,許多物業服務企業管理規模小,發展潛力不大,這就導致了企業服務項目單一,部分物業企業服務只停留在提供保潔、共用部位和公共場所的維修、養護以及治安巡護等簡單的公共服務階段。同時,物業企業還存在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服務不到位、不按照合同提供服務等情況。
4、業主對物業的作用和認識不全面
多數業主對物業法律法規不熟悉,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內容和服務功能不了解,往往把房地產商的責任和物業服務功能混同。有相當部分的人不清楚物業服務關系中權利和義務的主體,在處理業已存在的問題時,隨意夸大可享受的權利,減少應承擔的義務。
5、管理區域水電費收繳矛盾
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費收繳矛盾得以形成并加深的主要原因是:在物業行業興起之初,未能明確水電費收取的責任主體,致使代收水電費成了物業單位的日常工作,使矛盾得以形成。如不能擺正水電供應部門、用水用電的業主、物業服務單位在水電收繳這一關系中的位置,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費收繳的矛盾勢必得不到徹底解決,物業服務的質量勢必受到影響,業主與物業單位的矛盾勢必進一步加深。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
在物業服務實踐中還有一種代收代繳方式:各業主自用水電已抄表到戶,公用水電已分類裝表計量。由物業單位將公攤計算好,分配到各業主戶頭上,再由水電供應部門將公攤與業主自用部分統一從業主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