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業主欠物業費怎么辦?

導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業主大會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后,業主委員會請求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物業費主張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另行主張權利。而新業主并不是拖欠物業費的業主,故不能讓新業主承擔;情理上也不會支持,法理情理都說不過去。那么前業主欠物業費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業主大會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后,業主委員會請求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物業費主張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另行主張權利。而新業主并不是拖欠物業費的業主,故不能讓新業主承擔;情理上也不會支持,法理情理都說不過去。關于前業主欠物業費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業主大會按照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后,業主委員會請求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物業費主張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另行主張權利。
原業主所欠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想要主張,應當先向業主委員會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向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原業主)另行主張權利。而新業主并不是拖欠物業費的業主,故不能讓新業主承擔;情理上也不會支持,法理情理都說不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