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一般保證的先訴抗辯權

導讀:
一一般保證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的行使條件。1只有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是一般保證,保證人才能享有先訴抗辯權,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國家擔保法是以連帶責任擔保為普通,以一般保證擔保為例外的。也就是說保證人在訴訟或者仲裁前,或在訴訟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強制執行程序中的任何時候都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3先訴抗辯權的行使僅是暫時拒絕履行債務,延緩保證責任的承擔,而不是不承擔保證責任了。二一般保證保證人行使先訴抗辯權的限制性條件。那么談一般保證的先訴抗辯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一般保證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的行使條件。1只有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是一般保證,保證人才能享有先訴抗辯權,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國家擔保法是以連帶責任擔保為普通,以一般保證擔保為例外的。也就是說保證人在訴訟或者仲裁前,或在訴訟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強制執行程序中的任何時候都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3先訴抗辯權的行使僅是暫時拒絕履行債務,延緩保證責任的承擔,而不是不承擔保證責任了。二一般保證保證人行使先訴抗辯權的限制性條件。關于談一般保證的先訴抗辯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一般保證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的行使條件。
行使先訴抗辯權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只有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是一般保證,保證人才能享有先訴抗辯權,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國家擔保法是以連帶責任擔保為普通,以一般保證擔保為例外的。
2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時間和條件,根據擔保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即: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保證人在訴訟或者仲裁前,或在訴訟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強制執行程序中的任何時候都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
3先訴抗辯權的行使僅是暫時拒絕履行債務,延緩保證責任的承擔,而不是不承擔保證責任了。
二一般保證保證人行使先訴抗辯權的限制性條件。
先訴抗辯權固然是為保護一般保證人的利益設置的,但是如果不對其加以限制,勢必給債權人帶來不利,因而擔保法作了如下限制性規定。
1債權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這里包括債務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無財產可供執行,因此,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主要是指債務人下落不明或者移居境外,并且無財產可供執行。這里應注意的是債務人的住所變更和債權人向債務人請求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之間有因果關系,并且二者缺一不可。
2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