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上的代位權

導讀:
什么是合同上的代位權合同代位權指在債務人行使債權時,發生懈怠而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債權的權利。《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合同代位權的構成要件存在著兩個合法的債權。如果債權債務關系不成立、被宣告無效、被解除等,債權不僅不存在,代位權就無從談起。如果債務人已經向第三人主張權利或者已經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只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而尚未實現權利,則不屬于怠慢于行使權利。那么什么是合同上的代位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合同上的代位權合同代位權指在債務人行使債權時,發生懈怠而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債權的權利?!逗贤ā返?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合同代位權的構成要件存在著兩個合法的債權。如果債權債務關系不成立、被宣告無效、被解除等,債權不僅不存在,代位權就無從談起。如果債務人已經向第三人主張權利或者已經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只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而尚未實現權利,則不屬于怠慢于行使權利。關于什么是合同上的代位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合同上的代位權
合同代位權指在債務人行使債權時,發生懈怠而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債權的權利?!逗贤ā返?3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合同代位權的構成要件
(1)存在著兩個合法的債權。該兩個債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以及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的債權。既然代位權是債權人債權的對外效力和權能,債權人必須對債務人享有合法的債權,或者說存在著合法的債權。如果債權債務關系不成立、被宣告無效、被解除等,債權不僅不存在,代位權就無從談起。既然代位權是債權人代債務人行使債權,債務人必須對第三人存在著有效的債權。
(2)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怠于行使債權,是指債務人在債權的行使上有懈怠行為,或者說應當并且能夠行使債權而不去積極行使債權,以滿足債權人的債權。如果債務人已經向第三人主張權利或者已經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只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而尚未實現權利,則不屬于怠慢于行使權利。
(3)債務人對債權的怠于行使損害了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致使債務人沒有其他財產償還債務的,可以認為構成了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怠于行使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