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中資產駁離及債權的訴訟

導讀:
債權債務關系未超過訴訟時效的證據。不能及時清收的債權,在法律上還存在一個訴訟時效問題。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根據法律規定,有法定事由時還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斷”,即重新計算,期間長短仍為2年。法律對中斷的次數沒有加以限制。如債務人不予配合,即說明對債權債務關系雙方之間存在爭議或債務人有賴賬的主觀惡意,就應引起我方高度重視,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或考慮提起訴訟,或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采取“中斷”的其它措施。那么公司轉讓中資產駁離及債權的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債務關系未超過訴訟時效的證據。不能及時清收的債權,在法律上還存在一個訴訟時效問題。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根據法律規定,有法定事由時還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斷”,即重新計算,期間長短仍為2年。法律對中斷的次數沒有加以限制。如債務人不予配合,即說明對債權債務關系雙方之間存在爭議或債務人有賴賬的主觀惡意,就應引起我方高度重視,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或考慮提起訴訟,或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采取“中斷”的其它措施。關于公司轉讓中資產駁離及債權的訴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資產剝離
所謂資產剝離是指在企業股份制改制過程中將原企業中不屬于擬建股份制企業的資產、負債從原有的企業賬目中分離出去的行為。剝離并非是企業經營失敗的標志,它是企業發展戰略的合理選擇。企業通過剝離不適于企業長期戰略、沒有成長潛力或影響企業整體業務發展的部門、產品生產線或單項資產,可使資源集中于經營重點,從而更具有競爭力。同時剝離還可以使企業資產獲得更有效的配置、提高企業資產的質量和資本的市場價值。
二、公司債權訴訟應注意的三大問題
1、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有關證據
債權要得到清收,有充分的證據是至關重要。證據主要靠當事人提供,所以一定要設立、收集、保存好合同訂立、合同履行的證據。有關證據大致包括:
(1)能夠證明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證據,主要是合同,合同的變更也應有相應的證據。
(2)能夠證明我方按照約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義務,不存在違約行為的證據,如對方提貨的手續。
(3)對方未履行義務的證據,如對方出具或認可的欠條、還款計劃、對賬單等。
(4)對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即違約的證據,如因對方提供產品的技術問題,我方已在合理期間內通知對方的證據,標的物的檢驗報告,對方承認質量問題等證據。
(5)債權債務關系未超過訴訟時效的證據。
從形式上講,書證與其他形式的證據相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原始書證證明力較強,所以經濟交往中,為避免空口無憑,應立字為據。必要時還可請公證機關公證,第三方出具檢驗報告等。
從內容和數量上講,證據應充分,即能夠構成認定案件事實的足夠依據,能夠證明待證事實。具體講,證據的解釋應具有唯一性,而不應有多種解釋,即結論是唯一的。若干證據應能相互補充,相互印證,相互審查,構成相互配合,有內在聯系的證據體系。證據還應具有嚴密性、不可抵賴性,不給對方留有挑出瑕疵或漏洞的機會和可能,足以否定或排除對方的辯解。
2、清欠應注意并解決好訴訟時效問題
一般情況下,債權逾期時間越長,風險在增大,清收難度也在增大。無論是從減少被別人占用資金提高自身資金運行效益的角度,還是從能夠有效清收債權,避免壞賬損失的角度,債權都應及時清收。不能及時清收的債權,在法律上還存在一個訴訟時效問題。《民法通則》規定: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根據法律規定,有法定事由時還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斷”,即重新計算,期間長短仍為2年。法律對中斷的次數沒有加以限制。訴訟時效的具體計算比較復雜,不同法院及法官對具體問題的理解也不盡一致,作為普通當事人更難把握。企業在經營管理實踐中,最穩妥的辦法是每年進行一次對賬,由債務人簽字蓋章并注明對賬日期,具體形式有:
(1)債務人在還款協議或計劃上簽字蓋章。
(2)債務人在對賬單上簽字蓋章。
(3)債務人在催收通知單上簽字蓋章。
(4)債務人重新出具欠條、欠據。
如債務人不予配合,即說明對債權債務關系雙方之間存在爭議或債務人有賴賬的主觀惡意,就應引起我方高度重視,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或考慮提起訴訟,或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采取“中斷”的其它措施。
3、適當運用訴訟方式解決債權問題
在法治社會,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問題不能自行協商解決時,訴訟是最常用和最有效的方式,但訴訟是有成本的,且不一定都能使問題得到圓滿的解決。
在企業經營活動中,首先應預防問題的產生。通過資信調查、簽好合同、履行好合同等預防工作,把發生問題的機會和可能減少到最小,把出現的問題及時地解決好。對債務人主觀上有賴賬的惡意(如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拒不配合對賬)或客觀上經營狀況正在惡化(如債務增加,財產減少,瀕臨破產),有可能使判決無法執行的就應及時提起訴訟。
訴訟前應做到知己知彼,做好準備。
(1)準備好充分的證據,如證據不足,還應設法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