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之訴怎么進行

導讀:
債權轉讓之訴怎么進行1、與普通民事起訴程序相同。債務人的同意并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訴訟程序中的債權轉讓不發生受讓人繼受原債權人程序地位的效果。但是,根據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三條的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處置已經涉及訴訟、執行或者破產等程序的不良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債權轉讓協議和轉讓或者受讓人的申請,裁定變更訴訟或者執行主體”。那么債權轉讓之訴怎么進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之訴怎么進行1、與普通民事起訴程序相同。債務人的同意并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訴訟程序中的債權轉讓不發生受讓人繼受原債權人程序地位的效果。但是,根據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三條的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處置已經涉及訴訟、執行或者破產等程序的不良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債權轉讓協議和轉讓或者受讓人的申請,裁定變更訴訟或者執行主體”。關于債權轉讓之訴怎么進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之訴怎么進行
1、與普通民事起訴程序相同。將起訴狀、證據材料等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注: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征得債務人的同意。債務人的同意并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訴訟程序中的債權轉讓不發生受讓人繼受原債權人程序地位的效果。但是,根據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三條的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處置已經涉及訴訟、執行或者破產等程序的不良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債權轉讓協議和轉讓或者受讓人的申請,裁定變更訴訟或者執行主體”。這是一個例外,這個例外規則的確立有其特殊的現實和政策背景。最高院在2001年的訴訟解釋中特別強調:“本規定僅適用于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有關案件?!弊罡咴寒敵踔贫ㄏ盗性V訟解釋只是權宜之計,由于這些解釋對既有的債權轉讓規則做了很大的修改和補充,因此是“非常謹慎的”,制定這些解釋也是處在特定的政策背景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