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法律風險的防范

導讀:
鑒于應收賬款質押業務存在諸多的法律風險,質押權人的風險防范至關重要。資信調查是質押權人確保應收賬款質押風險可控的關鍵。應收賬款質押法律風險的產生原因,除質權人的操作風險外,基本上都是因為付款債務人沒有參與其中,致使債權人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在應收賬款轉讓方式中,由于需要將應收賬款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因此,債務人負有向債權受讓人付款的義務。為防止自己負有多重付款義務或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債務人對應收賬款轉讓會持謹慎態度。那么應收賬款質押法律風險的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鑒于應收賬款質押業務存在諸多的法律風險,質押權人的風險防范至關重要。資信調查是質押權人確保應收賬款質押風險可控的關鍵。應收賬款質押法律風險的產生原因,除質權人的操作風險外,基本上都是因為付款債務人沒有參與其中,致使債權人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在應收賬款轉讓方式中,由于需要將應收賬款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因此,債務人負有向債權受讓人付款的義務。為防止自己負有多重付款義務或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債務人對應收賬款轉讓會持謹慎態度。關于應收賬款質押法律風險的防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鑒于應收賬款質押業務存在諸多的法律風險,質押權人的風險防范至關重要。歸納起來,質押權人的風險防范措施包括如下一些:
1.強化資信調查。資信調查是質押權人確保應收賬款質押風險可控的關鍵。質押權人所進行的資信調查主要針對基礎交易雙方,即質押人和債務人;調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履行能力和履行意愿兩方面。通過信用評估,核定其信用額度,從而盡可能地降低由此產生的信用風險。
2.謹慎選擇應收賬款質押方式,盡量選擇應收賬款轉讓方式。應收賬款質押法律風險的產生原因,除質權人的操作風險外,基本上都是因為付款債務人沒有參與其中,致使債權人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對應收賬款的融資方式,除質押外,還有轉讓方式。在應收賬款轉讓方式中,由于需要將應收賬款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因此,債務人負有向債權受讓人付款的義務。為防止自己負有多重付款義務或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債務人對應收賬款轉讓會持謹慎態度。這就減少了債權人多重轉讓、虛假轉讓等風險的可能。因此,對質權人來說,只要有可能,就盡量選擇應收賬款轉讓方式,而盡量不使用應收賬款質押方式。
3.排除特殊債權。對于一些特殊債權,質押人很難或者根本無法履行債權質押合同項下的承諾和保證,因此質押權人應該拒絕接受這些債權。這些債權或者存在被抵銷的風險,或者存在不確定的風險,或者存在轉讓無效的風險。因此,質押權人應排除這些債權,不能為了短期效益而忽視風險的存在。
4.在應收賬款質押時,應盡量與債務人核實應收賬款的存在或將質押擔保的事實通知債務人。為核實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和唯一性,質權人在辦理質押登記前,應盡量與債務人取得聯系,核實基礎合同和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和唯一性。在難以直接核實時,也應盡量將質押的事實通知債務人。這樣,至少可以防止債務人和債權人串通欺騙質權人。
5.應選擇債權人已經履行基礎合同義務的應收賬款。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已經產生的和將來產生的應收賬款都可以質押擔保。但由于將來產生的應收賬款存在債權人履約風險,如果這種風險成為事實,質押權益勢必懸空。因此,質權人在選擇質押的應收賬款時,應盡量選擇既成的應收賬款,即債權人義務已經履約完畢,應收賬款已經現實產生。判斷的標準是根據基礎合同的約定,債權人已經交付、債務人已經驗收等。
6.應盡量提前介入,爭取在基礎合同中約定債務人應將款項付至質權人能控制的賬戶中。應收賬款質押權益的實現,還取決于質權人對應收賬款的控制;最有效的控制途徑是債務人將款項付至質權人能控制的賬戶。在質權人是銀行時,該賬戶就是債權人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因此,質權人應盡量提前介入,爭取在基礎合同中約定債務人應將款項付至質權人能控制的特定賬戶中;并且應約定沒有質權人的書面通知,債權人或債務人都不得單方或雙方變更付款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