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的風險該如何避免!

導讀: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應收賬款質押的風險該如何避免!在接受應收賬款質押的時候,應該對應收賬款債務人的經濟情況、償債能力、信用等級、信譽等進行認真審核評估,選擇資信、實力較強的債務人。合同及應收賬款管理較好的出質人,對合同的履行程度、違約的處理、銷售資金的回籠、訴訟時效的中斷等法律行為關注較高,應對處置適當,其應收賬款的風險程度低。應收賬款防范措施強化貸前調查評估。應收賬款質押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的補充,起到風險緩釋的作用。銀行應限定應收賬款的質押范圍,選擇無不良信用記錄、資金實力較強的應收賬款債務人,且應收賬款項下的產品已發出并由購買方驗收合格。那么應收賬款質押的風險該如何避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應收賬款質押的風險該如何避免!在接受應收賬款質押的時候,應該對應收賬款債務人的經濟情況、償債能力、信用等級、信譽等進行認真審核評估,選擇資信、實力較強的債務人。合同及應收賬款管理較好的出質人,對合同的履行程度、違約的處理、銷售資金的回籠、訴訟時效的中斷等法律行為關注較高,應對處置適當,其應收賬款的風險程度低。應收賬款防范措施強化貸前調查評估。應收賬款質押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的補充,起到風險緩釋的作用。銀行應限定應收賬款的質押范圍,選擇無不良信用記錄、資金實力較強的應收賬款債務人,且應收賬款項下的產品已發出并由購買方驗收合格。關于應收賬款質押的風險該如何避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百二十八條設立了應收賬款質押制度,中國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操作規則》細化了應收賬款登記的程序和規則,使應收賬款的質押登記具有可操作性。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應收賬款質押的風險該如何避免!
1、控制質押應收賬款準入條件:
(1)盡量選擇《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明確的應收賬款品種,對于不在《辦法》范圍內的應收賬款,應謹慎對待;
(2)選擇接受資信與實力較強的應收賬款債務人。
質押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實力、信用,決定著質押應收賬款的實現程度,應收賬款債務人具有較強的償債還款能力,還款及時信用度好的,應收賬款擔保的價值越高。在接受應收賬款質押的時候,應該對應收賬款債務人的經濟情況、償債能力、信用等級、信譽等進行認真審核評估,選擇資信、實力較強的債務人。
(3)選擇合同及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健全的出質人。
合同及應收賬款管理較好的出質人,對合同的履行程度、違約的處理、銷售資金的回籠、訴訟時效的中斷等法律行為關注較高,應對處置適當,其應收賬款的風險程度低。
1、下列應收賬款建議不設立質押:一是對沖賬款,即貸款企業同時欠應收賬款債務人的錢;二是信用質量較差的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全部應收賬款;三是有瑕疵的應收賬款;四是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或限制)設立質押的應收賬款,比如醫院、學校、公園等帶有公益性質的民事主體基于公益而產生的收費權,政府土地儲備中心的土地收益金等不宜質押。
2、審核應收賬款的真實性
應該要求擬提供應收賬款質押的企業提供合同的原件,以明確應收賬款形成的基礎合同關系,清楚合同價款、付款時間、支付方式、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名稱和地址等具體內容,質押權人對于應收賬款的履行應該有明確的預期。
收集出質人履行合同的發貨單、應收賬款債務人的收貨單、驗收合格證明,確認出質人已經依據合同提供貨物或服務,應收賬款債務人已經驗收合格或接受服務,最大限度的保證擬質押應收賬款具有真實的交易背景并且已經形成應收賬款。
3、合理確定出質應收賬款的質押率
審查企業應收賬款的賬齡、占比、周轉率、平均收回期等指標,在綜合考慮貸款人的資信狀況、償債能力,貸款期限、風險度,質權實現難易程度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確定應收賬款質押率;審視合同價款是否正常與合理,以確保應收賬款出質價格未被虛高.
4、質押應收賬款回款歸集賬戶
5、詢證函
質押權人向應收賬款債務人詢證,并取得應收賬款債務人的書面確認,具有真實的應收賬款及現有金額,債務人同意不得直接向出質人清償,同意通過指定應收賬款結算賬戶還款。
應收賬款防范措施
強化貸前調查評估。應收賬款質押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的補充,起到風險緩釋的作用。一旦客戶的第一還款來源出現問題,易形成貸款風險。因此,貸前調查應多關注第一還款來源,并對應收賬款債務人的經濟情況、償債能力、信用等級進行認真審核評估。
謹慎選擇可質押的應收賬款。銀行應限定應收賬款的質押范圍,選擇無不良信用記錄、資金實力較強的應收賬款債務人,且應收賬款項下的產品已發出并由購買方驗收合格。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風險防范條款。在合同中應約定:出質人不得有轉讓、放棄權利的行為,否則銀行有權行駛撤銷或可提前清償債務的權利;出質人要書面通知應收賬款債務人,并取得債務人向銀行的書面承諾函,以表明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債務人要保證在出質期間不會有損害質權的惡意行為,否則要承擔賠償責任;出質人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損害的,銀行有權代出質人行使權力,或銀行有權提前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行使質權等。
重視貸后跟蹤管理。貸款發放后,銀行應對產生應收賬款的基礎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后續跟蹤,督促出質人及時請求付款,防止訴訟時效超期。及時設立應收賬款質押專用賬戶,以加強對企業應收賬款回籠資金的監督管理,從而防止回籠資金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