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復抵押是什么

導讀:
重復抵押是什么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重復抵押,是指債務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別向數個債權人為抵押行為,致使該抵押物上有多個抵押權負擔的抵押形式。在重復抵押中,先序抵押權因清償,無效等原因消滅,后次序抵押權是否進升取代其次序,直接影響后序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利益。對于后序抵押權人次序的處理,各國法律采取兩種不同的立法體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其次,本條對抵押物價值與被擔保債權數額之關系作了限制,只允許抵押物價值大于被擔保債權數額,財產已經抵押的,也只允許就價值大于被擔保債權部分設立重復抵押。那么重復抵押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重復抵押是什么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重復抵押,是指債務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別向數個債權人為抵押行為,致使該抵押物上有多個抵押權負擔的抵押形式。在重復抵押中,先序抵押權因清償,無效等原因消滅,后次序抵押權是否進升取代其次序,直接影響后序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利益。對于后序抵押權人次序的處理,各國法律采取兩種不同的立法體例?!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其次,本條對抵押物價值與被擔保債權數額之關系作了限制,只允許抵押物價值大于被擔保債權數額,財產已經抵押的,也只允許就價值大于被擔保債權部分設立重復抵押。關于重復抵押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重復抵押是什么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重復抵押,是指債務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別向數個債權人為抵押行為,致使該抵押物上有多個抵押權負擔的抵押形式?!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額部”,只要前一次擔保的債權小于抵押物價值,可以在余額范圍內,再次抵押。
在重復抵押中,先序抵押權因清償,無效等原因消滅,后次序抵押權是否進升取代其次序,直接影響后序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利益。對于后序抵押權人次序的處理,各國法律采取兩種不同的立法體例。一是采取次序升進主義,今發生偶然情事,且這種情勢并非因后序抵押權人努力而發生,使他躍為先序,實際上等同于他的抵押權所及的抵押物的范圍增大了,從而使他的債務得以優先受償,屬于意外獲利。同時由于后序抵押權的風險大,可能因先序抵押權實現而不能足額受償,所以通常后序抵押權在設立時的條件也較苛刻,如高利息、高違約金等。
因前序抵押權消滅而使之風險全無,使他在無風險狀況下享有高利益,對債務人不公。所以認為應變更升進主義為固定主義。從上述學者的意見可以看出,對次序升進主義持否定態度的主要原因在于,后序抵押權人從其苛刻的條件中所獲之高利益不合理之考慮。分析這一問題要考慮后序抵押權的風險構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