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超訴訟時效還要承擔擔保責任嗎

導讀:
經銀行要求,**公司于兩年多后出具承諾函,同意按照原合同約定條款,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經審理,法院以債權人超過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為由,未支持其對主債務人的訴訟請求,但判定**公司承擔保證責任。超過訴訟時效,債務人可以此作為法定免責的抗辯理由,拒絕承擔還款責任。但是,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人向債權人承諾履行還款責任的,視為債權人與債務人形成新的債權和債務關系,該法律關系應當受到保護。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道理也是如此,保證人對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提供保證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該種抗辯理由不應受到支持。那么債務超訴訟時效還要承擔擔保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銀行要求,**公司于兩年多后出具承諾函,同意按照原合同約定條款,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經審理,法院以債權人超過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為由,未支持其對主債務人的訴訟請求,但判定**公司承擔保證責任。超過訴訟時效,債務人可以此作為法定免責的抗辯理由,拒絕承擔還款責任。但是,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人向債權人承諾履行還款責任的,視為債權人與債務人形成新的債權和債務關系,該法律關系應當受到保護。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道理也是如此,保證人對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提供保證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該種抗辯理由不應受到支持。關于債務超訴訟時效還要承擔擔保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超訴訟時效還要承擔擔保責任嗎
即使債務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但是仍然是在保證期間的,保證人仍然是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承擔責任后,可以追償。
【案情簡介】
某**公司、某銀行、某**公司簽訂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銀行為**公司提供10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一年,**公司為**公司的借款提供為期一年的一般保證擔保。合同簽訂后,銀行依約發放貸款給**公司,**公司按時向銀行支付利息。一年后,**公司通知銀行:本公司因出現嚴重虧損,不能繼續履行還款義務。隨后,銀行就**公司還款能力展開調查,并得出結論:**公司已無還款能力。此后,銀行拋開**公司,開始與某**公司進行接洽,由于**公司資金緊張,還款問題一直未能得以解決。經銀行要求,**公司于兩年多后出具承諾函,同意按照原合同約定條款,繼續承擔保證責任。同年10月,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公司償還欠款。
案件審理過程中,**公司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提出抗辯。而**公司認為,自己不應承擔保證責任,其理由是:根據擔保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經審理,法院以債權人超過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為由,未支持其對主債務人的訴訟請求,但判定**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解讀】
本案屬于典型的債務擔保糾紛。在本案,當事人對于借款事實以及擔保事實沒有任何異議,爭議的焦點是**公司和**公司的抗辯理由是否能夠成立?因此,要準確區分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正確理解和適用相關法律規定則成為了關鍵。
一、**公司關于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理由成立,不應承擔償債責任
**公司與銀行于1998年7月簽訂借款合同,借款于1999年7月到期。1999年5月,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公司已經向銀行明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從即日起,銀行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從其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兩年。本案中,作為原告的銀行,其在1999年5月就已經知道其權利受到了侵害,除非有訴訟時效中斷事由發生,那么,銀行就應當在2001年5月前提起訴訟。但是,由于其只注重對**公司及**公司經濟情況判斷,而忽略了法律對其行使請求權的時效要求,其在2001年10月才對**公司提起訴訟,顯然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因此,其請求**公司歸還欠款主張不應得到支持。
二、**公司的抗辯理由不成立,其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本案中,**公司的抗辯看似合法,其實,該公司片面的適用了法律,其抗辯理由不能受到支持。如**公司所述,擔保法確實規定了一般保證中保證人責任置后的一般原則。如果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未對主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放棄對主債務人的債權,那么,這同時意味著,債權人也失去了其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機會。這也是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保證人承擔責任的區別之一。
但是,在本案中,確定**公司是否應該承擔還款責任,不能僅僅適用該項規定。超過訴訟時效,債務人可以此作為法定免責的抗辯理由,拒絕承擔還款責任。但是,超過訴訟時效的債務人向債權人承諾履行還款責任的,視為債權人與債務人形成新的債權和債務關系,該法律關系應當受到保護。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道理也是如此,保證人對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提供保證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該種抗辯理由不應受到支持。故此,本案中的**公司應當承擔還款責任。人民法院關于本案的判決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