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的事務消失了怎么辦

導讀:
無因管理的事務消失了怎么辦無因管理的事務是無因管理存在的重要前提,如果該事務消滅,那么無因管理就宣告消滅。無因管理的事務消失分為自然消滅和人為消滅,其后果也因此不同。因此其后果就是無因管理消滅,管理人不返還已經消滅的事務,但是基于其產生的利益應當返還給受益人。無因管理之所以形成,是因為管理人出于避免他人財產損失的善意而管理他人事務。本來,無因管理中的管理人始終都應以為他人利益服務的意思進行管理。那么無因管理的事務消失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的事務消失了怎么辦無因管理的事務是無因管理存在的重要前提,如果該事務消滅,那么無因管理就宣告消滅。無因管理的事務消失分為自然消滅和人為消滅,其后果也因此不同。因此其后果就是無因管理消滅,管理人不返還已經消滅的事務,但是基于其產生的利益應當返還給受益人。無因管理之所以形成,是因為管理人出于避免他人財產損失的善意而管理他人事務。本來,無因管理中的管理人始終都應以為他人利益服務的意思進行管理。關于無因管理的事務消失了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的事務消失了怎么辦
無因管理的事務是無因管理存在的重要前提,如果該事務消滅,那么無因管理就宣告消滅。無因管理的事務消失分為自然消滅和人為消滅,其后果也因此不同。
1、自然消滅。管理事務自然消滅,即是說管理的事務隨時間流逝或者其本身的發展歸于消滅,比如水果的存放。這一種消滅不是因為任何人的過錯,而是因為它本身的性質,在經歷一定時間后自然歸于消滅的過程。因此其后果就是無因管理消滅,管理人不返還已經消滅的事務,但是基于其產生的利益應當返還給受益人。
2、人為消滅。人為消滅的意思就是說,管理的事務消滅不是基于本身原因,而是因為管理人或他人的行為導致事務的消滅。
無因管理之債怎么消滅
關于無因管理之債的消滅,主要還是從無因管理的形成上看。無因管理之所以形成,是因為管理人出于避免他人財產損失的善意而管理他人事務。由此可知,無因管理之債的消滅主要有以下原因:
1、無因管理人意志改變
所謂無因管理人意志改變,就是指善意管理他人事務的心態發生改變。本來,無因管理中的管理人始終都應以為他人利益服務的意思進行管理。但是隨著管理時間的加長,管理逐步進展,管理人的意志可能就由最初的善意轉變為惡意,或者不再有妥善保管的意思。因此借受益人之物謀取自身利益就成了后期保管人經常發生的行為,此時,無因管理因欠缺主管要件而終止,此后管理人所進行的管理就不再是無因管理。
2、受益人委托管理人管理
無因管理的管理人本來是無權管理,但是出于保護受益人的利益而實施管理行為,從而產生無因管理之債。但是如果受益人認可這種管理行為,并且委托管理人繼續管理看,那么管理人的行為就變成了委托管理,是一種委托代理行為,無因管理因此消滅。
3、管理人喪失行為能力
管理人實施管理行為的前提是具備行為能力,如果管理人喪失了這最基本的能力,那么也就不具備管理的條件,至此無因管理消滅。
4、管理事務自然消滅
管理事務消滅是無因管理的一大重要原因,但是前提是管理人對此沒有重大過錯,否則管理人就要負賠償責任。在無因管理中,管理的對象隨時間流逝或者因其存在條件而自然消滅,那么無因管理就是去了存在的價值,至此消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