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無因管理的行為呢

導讀: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但無論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務的行為是事實行為,而不是法律行為,因為法律行為旨在產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雙方意思表示為要素,而無因管理卻無意思表示。同時,管理事務的行為還必須是以作為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合法行為。如果管理人管理事務的行為是違法行為,這不僅不構成無因管理,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如何確定無因管理的行為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但無論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務的行為是事實行為,而不是法律行為,因為法律行為旨在產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雙方意思表示為要素,而無因管理卻無意思表示。同時,管理事務的行為還必須是以作為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合法行為。如果管理人管理事務的行為是違法行為,這不僅不構成無因管理,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關于如何確定無因管理的行為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實踐中,該如何確定無因管理行為呢?對于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1、無因管理必須是為了本人(被管理人)的利益
也就是說,管理人必須有為本人謀利益的目的。從其動機來看,管理人的管理從為他人利益服務出發;從其效果來看,管理行為所取得的利益最終都為本人所享有。如果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務是為了管理人自己的利益或本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則不是無因管理。
2、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務無法律上的義務
如果管理人與本人之間有管理事務的協議,或法律規定管理人有管理他人事務的義務,比如,甲應邀為乙修理房屋,或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為無行為能力人購置衣物,均不構成無因管理。只有在既無當事人的協議又無法定義務時,管理人對他人事務的管理才是無因管理。
3、無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
管理人必須為本人(即被管理的人)管理一定的事務,不管是對本人財產的保存、改良、利用,還是對其處分。但無論如何,管理人管理事務的行為是事實行為,而不是法律行為,因為法律行為旨在產生一定法律后果,它以雙方意思表示為要素,而無因管理卻無意思表示。
至于管理事務的內容是事實行為還是法律行為,則在所不問,因為客觀事物復雜多樣,管理人管理的事務可能是事實行為,如為本人飼養牲畜,也可能是法律行為,如為本人及時退掉將因過期而作廢的車船票。
但不論是事實行為,還是法律行為,都必須是能夠產生債權債務關系的行為,這有兩方面的涵義。
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務必須有確定的主體,如果是對公共事務的管理,如打掃街道衛生,則不構成無因管理。
另一方面是指被管理的事務本身具有一定的經濟內容,能夠產生一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如果管理人在管理事務時既不耗費一定資財,也不獲得一定的收益,例如僅為鄰居看守房屋,這也不構成無因管理。
同時,管理事務的行為還必須是以作為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合法行為。如果管理人管理事務的行為是違法行為,這不僅不構成無因管理,而且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