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費適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導讀:
包括 1、受害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到醫院治療期間,從交通事故發生地到救治醫院之間的救護車費等交通費。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受害人到醫院就醫需要其他人陪護,陪護人員的交通費用也是因事故引起的,應當獲得賠償。那么交通費適用中應注意的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包括 1、受害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到醫院治療期間,從交通事故發生地到救治醫院之間的救護車費等交通費。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受害人到醫院就醫需要其他人陪護,陪護人員的交通費用也是因事故引起的,應當獲得賠償。關于交通費適用中應注意的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費適用中應注意什么問題
1、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座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乘座救護車、出租汽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乘座火車應當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況下需要乘座軟臥、臥鋪的,應當允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乘座該種交通工具的合理性。一般情況下,不允許乘座飛機,緊急情況除外,也應由受害人說明乘座的合理性。
2、解釋中的“正式票據”,不應僅理解為正式的稅務發票,汽車票、火車票、船票、出租汽車票均屬于正式票據。
3、適用本條時,還應注意正式票據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是否吻合,不相符的不能賠償。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交通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交通費的賠償標準,包含以下三方面內容:
1、交通費是受害人極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包括陪護人員陪護病人,受害人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強調受害人就醫支出的費用,強調實際發生的費用。
2、賠償義務人賠償交通費以受害人提供的正式票據為支付憑證,沒有正式票據的一律不賠。
3、正式票據,應當與就醫的地點、時間、人數、相吻合。
三、交通事故中交通費的范圍有哪些
交通費是指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包括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包括
1、受害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到醫院治療期間,從交通事故發生地到救治醫院之間的救護車費等交通費。如果沒有住院治療的,則還有治療期間從住處到醫院之間來往的交通費用。還包括治療期間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用。
2、受害人治療期間因為轉院治療而發生的轉院時的交通費用。
3、受害人傷殘鑒定時從住處到傷殘鑒定機構之間的交通費用,包括在鑒定過程中必要的陪護人員的交通費用。具體分為兩次,即去鑒定時一次,領取評定結論時一次。去鑒定時,包括受害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但去領取評定結論時,只應包括受害人本人或者其家屬一人的交通費用,因為領取評定結論時受害人本人不是必須到場的。
4、交通費不僅僅是受害人在治療過程中所產生的交通費用,還應包括受害人必要的陪護人員所花費的交通費用。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受害人到醫院就醫需要其他人陪護,陪護人員的交通費用也是因事故引起的,應當獲得賠償。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任意人數的陪護人員的費用都予以賠償,僅在合理人數范圍內的交通費可獲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