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主動為他人承擔債務能否追索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連帶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那么民法典中主動為他人承擔債務能否追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連帶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關于民法典中主動為他人承擔債務能否追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主動為他人承擔債務能否追索
民法典規定第三人主動不他人承擔債務后對債務人享有追償權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條連帶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第五百一十九條連帶債務人的份額確定及追償權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
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范圍內按比例分擔。
二、追償權的范圍
(一)在委托關系中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保證人以自己的財產對主債權人進行清償并使得主債務人免責構成了必要費用之支出當然有權對主債務人請求返還。具體包括
1、保證人清償的債權金額。作為受托人保證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償還自己替債務人償還的債務或其他免責行為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一般情況下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其他從債務。
2、保證人清償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對于處理委托事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償還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證的保證人同樣有權要求主債務人償還其清償額的利息但利率應采用法定利率。
(二)未經委托而提供保證的根據無因管理的原理保證人的追償應以主債務人所受利益為限主債務人必須償還必要費用。
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這里所指的必要費用主要包括
1、管理人在管理事務中直接支出的費用。
2、管理人在事務管理中受到的實際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