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債務人服刑期間能否承擔利息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該條法律規定既約束借款人同時亦適用于出借人一般情況下除非另有約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貸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歸還借款的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只要當事人一方存在上述兩種情形之一對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根據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據此債權人有權要求陳某按照約定歸還借款如其拒絕履行還可訴至法院。那么民法典中債務人服刑期間能否承擔利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該條法律規定既約束借款人同時亦適用于出借人一般情況下除非另有約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貸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歸還借款的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只要當事人一方存在上述兩種情形之一對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根據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據此債權人有權要求陳某按照約定歸還借款如其拒絕履行還可訴至法院。關于民法典中債務人服刑期間能否承擔利息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債務人服刑期間能否承擔利息
民法典規定債務人在服刑期間如果借款合同有約定利息的債務人仍然要承擔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二、借款期限未到能否起訴要求還款
根據法律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該條法律規定既約束借款人同時亦適用于出借人一般情況下除非另有約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貸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歸還借款的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但民法典第57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根據該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存在預期違約行為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而這種預期違約行為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1、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2、當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只要當事人一方存在上述兩種情形之一對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另外根據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據此債權人有權要求陳某按照約定歸還借款如其拒絕履行還可訴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