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公司收購能否不承擔前期債務

導讀:
公司收購變更的只是公司的股東公司本身仍然存續并不影響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條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被收購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認為股權自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之日起轉移。那么民法典中公司收購能否不承擔前期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收購變更的只是公司的股東公司本身仍然存續并不影響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條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被收購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認為股權自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之日起轉移。關于民法典中公司收購能否不承擔前期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公司收購能否不承擔前期債務
收購企業不用承擔企業的債務。
公司收購變更的只是公司的股東公司本身仍然存續并不影響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理。企業通過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業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權的投資行為購買者一般可通過現金或股票完成收購取得被收購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公司收購的過程中只是變更公司的股東而已公司本身還是繼續進行發展的至于之前公司的債權債務問題還是由自己公司來進行處理而不是由收購方的公司來進行處理。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七條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被收購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有損害被收購公司及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上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轉讓被收購公司控制權之前應當主動消除損害未能消除損害的應當就其出讓相關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損害做出安排對不足以消除損害的部分應當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約擔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購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
二、股權轉讓的要件
1、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2、股權轉讓的生效要件我國學界和實務界大致有三種觀點
(1)工商變更登記說。認為股權自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之日起轉移。
(2)股東名冊變更說。認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的登記是設權性登記股東名冊的變更是受讓人取得股權的標志。
(3)通知轉移說。認為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后只要轉讓人將轉讓事實以書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權轉讓行為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即告完成。
3、修訂后的公司法規定“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該條規定應理解為整個股權轉讓行為的生效只有在股權轉讓生效的情形下才由公司履行相應的股東名冊變更記載等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