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無法人資格能否對外承擔債務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條非法人組織的定義及類型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第一百零四條非法人組織的債務承擔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無限責任。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坦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那么民法典中無法人資格能否對外承擔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條非法人組織的定義及類型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第一百零四條非法人組織的債務承擔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無限責任。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坦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關于民法典中無法人資格能否對外承擔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無法人資格能否對外承擔債務
民法典規定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有資格對外承擔債務但非法人組織的債務由非法人組織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條非法人組織的定義及類型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第一百零四條非法人組織的債務承擔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合伙企業債務只由企業承擔嗎
合伙企業財產優先清償合伙債務
在合伙企業存在自己的財產時合伙企業的債權人首先從合伙企業的全部財產中求償而不應當向合伙人個人直接請求債權。合伙企業的財產由兩部分組成包括各個合伙人的出資還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
當合伙企業資不抵債時就需要合伙人承擔清償責任而且對債權人承擔責任后在合伙人內部可以就債務承擔訂立協議。
合伙人對合伙債務的承擔
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坦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伙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伙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