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賣車輛未通知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

導讀:
2010年3月李某向王某購買了某小型貨車一輛并辦理了車輛所有權變更手續將車輛及相關的材料進行了移交但并未通知保險公司也未辦理保險批改手續。李某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保險公司以與李某不存在保險合同關系為由拒絕理賠。蔡某訴至法院要求李某賠償各項損失計10萬余元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本案的爭議焦點李某向王某購買車輛在未通知保險公司并辦理保險變更登記的情形下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也就是說李某對該車是否享有保險利益筆者認為本案中保險公司不能免除自身的保險責任理由如下首先受讓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那么轉賣車輛未通知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0年3月李某向王某購買了某小型貨車一輛并辦理了車輛所有權變更手續將車輛及相關的材料進行了移交但并未通知保險公司也未辦理保險批改手續。李某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保險公司以與李某不存在保險合同關系為由拒絕理賠。蔡某訴至法院要求李某賠償各項損失計10萬余元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本案的爭議焦點李某向王某購買車輛在未通知保險公司并辦理保險變更登記的情形下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也就是說李某對該車是否享有保險利益筆者認為本案中保險公司不能免除自身的保險責任理由如下首先受讓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關于轉賣車輛未通知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0年3月李某向王某購買了某小型貨車一輛并辦理了車輛所有權變更手續將車輛及相關的材料進行了移交但并未通知保險公司也未辦理保險批改手續。2010年5月李某駕駛小貨車與蔡某駕駛的轎車相撞造成雙方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李某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蔡某負次要責任。李某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保險公司以與李某不存在保險合同關系為由拒絕理賠。蔡某訴至法院要求李某賠償各項損失計10萬余元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
本案的爭議焦點
李某向王某購買車輛在未通知保險公司并辦理保險變更登記的情形下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也就是說李某對該車是否享有保險利益筆者認為本案中保險公司不能免除自身的保險責任理由如下
首先受讓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我國保險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保險標的轉讓的保險標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受讓人未履行通知義務的因轉讓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根據該規定當被保險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受讓人即享有車輛保險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本案中李某受讓車輛雖然沒有履行保險變更手續但保險標的轉讓只是變更了所有權人其車輛用途和危險系數沒有變化受讓人繼續對保險標的享有保險利益在車輛發生事故時應繼續享有保險利益保險合同仍然發生效力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其次本案保險車輛的用途和危險程度并未變化。機動車保險合同的第三者責任險屬于強制性保險保險責任自動產生無需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人不能隨意拒絕承擔賠償責任。雖然保險法規定保險車輛轉讓保險合同需要變更但并沒有規定保險合同未作變更保險人可以因此解除保險合同或不承擔保險責任只是說因轉讓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李某受讓保險車輛未辦理保險變更雖存在履行保險合同的缺陷但在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保險車輛的用途并未變化危險程度并未增加因此保險人的保險責任也沒有變化不履行通知義務并不能構成保險人免責的法定事由。
再次機動車輛保險合同具有社會公益性。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的功能是保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具有社會公益性。王某已經實際交付了車輛受讓人李某對該車輛也已占有、使用、收益根據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的規定已經成為風險的真正負擔者。對于原車主王某而言車輛價值的減損或者滅失對其都沒有利益可言而受讓人李某在承擔風險的同時應該享有保險權利故保險公司仍應在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限額內承擔理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