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如何的

導讀: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如何的所謂第三人代為履行是指第三人依照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制度。成立要件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有效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履行他人的義務因此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第三人代為履行的基礎。那么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如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如何的所謂第三人代為履行是指第三人依照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制度。成立要件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有效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履行他人的義務因此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第三人代為履行的基礎。關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如何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如何的
所謂第三人代為履行是指第三人依照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制度。
成立要件
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有效
第三人代為履行是履行他人的義務因此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第三人代為履行的基礎。本案中原告與房地產公司簽訂的混凝土買賣合同合法有效不違反國家的相關禁止性規定因此債務人的付款義務可以由第三人代為履行
二、依據合同的性質可以由第三人代為履行
第三人履行主要適用于金錢債務或供貨的履行如果根據合同的性質必須由債務人親自履行的則不能由第三人代為履行如演出合同、雇傭合同。顯然本案屬于金錢的給付可以由第三人代為履行。
三、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有第三人代為履行的約定
合同的相對性決定了合同的義務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實際生活中一方當事人選擇另一方當事人作為其交易對象也是出于對對方當事人的信任包括履約能力的信任。但是現實中為了債權人利益的實現從意思自治原則的角度出發合同關系上也不禁止由第三人代為履行債務但是必須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在本案中原告與某房地產公司簽有混凝土買賣合同原告作為供貨方有收取價款的權利是債權人某房地產公司作為買方有履行給付價款的義務是債務人雙方可以通過合同約定由第三方代為履行某房地產公司的給付價款義務。
四、第三人同意債務人對自己作出的履行義務指示并自愿向債權人履行
第三人代為履行債務往往有債務人的明確指示同時需要第三人表示接受并自愿屢行義務。沒有債務人的指示第三人主動替債務人履行債務這屬于第三人承諾履行(第三人主動對債務人的債務作出履行的承諾從而使其與債權人形成了一種新的獨立的債權債務關系在這一關系中原債權人與第三人均是當事人)另一方面第三人需要自愿表示同意債務人對自己的指示。結合本案某房地產公司存在要求第三人某建設公司履行義務的指示某建設公司明確表示了同意并實際上以對義務作了一部分的履行。
五、第三人不構成合同的當事人
在第三人代為履行中第三人只是原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輔助人其并不承擔合同的權利與義務不構成合同的當事人因此其履行不當給債權人帶來損失只能由原債務人承擔。本案中某建設公司進行了部分履行后不愿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不得請求其繼續履行而只能向債務人某房地產公司請求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