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履行期限約定不明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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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能否提前履行債務對于債權債務關系的履行期限,合同中有約定的,當事人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對于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領給付。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的履行。這部分費用應當由債務人負擔,因為該費用的產生與債務人的部分履行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那么債務人能否提前履行債務,債務履行的期限要怎么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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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規定主債權消滅時抵押權消滅。擔保合同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可解除擔保合同需注意的此時如果如債權人不愿意放棄擔保權利此時可由債務人別行提供抵押物或由其他第三人提供抵物押或作保證人訂立新的擔保合同從而解除原本的擔保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如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那么民法典債務履行期限到期抵押自動注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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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那么民法典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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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主債務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認定擔保期限1.《民法典》第692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責任不同,一般的債權債務糾紛的履行期限必須是約定的期限屆滿后向對方主張權利。對沒有還款日期的債務,期限屆滿如何計算,應優先參照《民法典》。對于債務形成時間較短的,應給予較短的履行期限。那么主債務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認定擔保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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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該條法律規定既約束借款人同時亦適用于出借人一般情況下除非另有約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貸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歸還借款的否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只要當事人一方存在上述兩種情形之一對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據此債權人有權要求陳某按照約定歸還借款如其拒絕履行還可訴至法院。那么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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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優先受償權”是指債權人就債務人或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在債務人不履行或清償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從債務人或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權利。需要注意的是債權人在行使優先受償權時要將折價、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先行支付工資、撫恤金和征納稅款有剩余款項的才能用來清償債權人的費用。那么主債務履行期限如何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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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那么主債務履行期限不明,擔保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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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那么主債務履行期限的屆滿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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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應在該訴訟時效完成后的二年內行使擔保物權,否則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從延長后的履行期限屆滿后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擔保物權的存續期間亦向后順延,則有可能加大擔保人的風險責任,這種風險責任是擔保人不應承擔的。由此看來,抵押擔保主要是以物為擔保,來保證債權人的權益。此外,主債務履行期限延長抵押擔保是否有效的關鍵在于保證人是否同意。那么主債務履行期限延長抵押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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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對于第三種情況,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債權人于期限前受領,同時債權人也不得請求債務人在期限前履行。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負擔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那么主債務履行期限變更擔保人如何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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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對于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領給付。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應當接受債務人的履行。那么民法典中主債務履行期限如何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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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對于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領給付。那么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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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種意見認為:張*華的保證期限應分別自每筆債務到期之時計算,未約定保證期限的,保證期限自主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因原告起訴時前兩筆10萬元的保證期限已經經過,張*華只對2016年2月28日到期的18萬元貨款承擔連帶責任。本案中,雙方未約定保證期限,依照法律規定,保證期限為6個月,張*華對所有38萬元貨款承擔連帶責任。那么無特別約定的分期履行債務的擔保期限如何起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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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最高額抵押中,雖然債務是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連續發生,且部分債務已在該期限內被實際履行,但主債務合同仍須規定全部債務在特定的日期以前履行完畢,抵押合同也須相應規定全部債務履行完畢的時間。抵押合同規定債務履行的期限實際上是確定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的條件,債務超過履行期而未受償的,抵押權人即有權要求行使抵押權。那么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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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關系中,雙方將約定履行債務的期限,不免會出現債務不能按時償還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延長主債務的履行期是非常常見的。那么主債務履行期限延長抵押擔保繼續是否有效呢?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應在該訴訟時效完成后的兩年內行使擔保物權,否則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從延長后的履行期限屆滿后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擔保物權的存續期間亦向后順延,則有可能加大擔保人的風險責任,這種風險責任是擔保人不應承擔的。那么主債務履行期限延長抵押擔保繼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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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些股權糾紛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權糾紛案 案情:美康生物與全資子公司原股東姚丹華因股權轉讓糾紛,歷經多次審理,最終在2025年3月4日由寧波中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姚丹華上訴。姚丹華需承擔14萬元案件受理費。 裁判要點:股權轉讓糾紛中,若受讓方未按協議履行義務,轉讓方有權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后,執行情況可能影響公司利潤。 2. 出資瑕疵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出資瑕疵的股東轉讓股權,若受讓方明知或應知瑕疵,仍需承擔出資瑕疵責任。股權轉讓的本質是股東資格的轉移,而非單純出資義務的轉移。 3.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糾紛 裁判要旨: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合同需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2016年后,負面清單以外的股權轉讓適用備案制,備案不再構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權糾紛的常見類型 1. 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爭議 包括代簽行為、隱瞞債務、侵犯優先購買權等問題。例如,轉讓方隱瞞目標公司債務,受讓方可主張撤銷合同。 2. 股權轉讓款支付糾紛 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轉讓款,轉讓方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支付違約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讓方未支付第二筆轉讓款,被裁決支付840萬元及50%違約金。 3. 出資瑕疵與責任承擔 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轉讓后,原股東仍需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責任。 4.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糾紛 隱名股東雖未登記,但可通過協議確認股東資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據《股權認購協議》確認隱名股東身份。 最新動態與司法實踐 1. 股東損害債權人利益糾紛 北京西城法院發布典型案例,明確股東抽逃出資、違法減資等行為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一人公司財產混同時,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 2. 仲裁案例中的違約金爭議 某仲裁案例中,違約金約定為轉讓款的50%,仲裁庭綜合考慮資金占用損失,支持了該約定。 建議與啟示 1. 對轉讓方的建議 確保股權轉讓協議條款明確,避免隱瞞債務或出資瑕疵。 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保障自身權益。 2. 對受讓方的建議 在受讓股權前,進行盡職調查,核實目標公司債務及股權狀況。 明確約定轉讓款支付方式及時間,避免糾紛。 3. 對債權人的建議 關注公司股東出資情況,發現抽逃出資或違法減資時,及時主張權利。
欠錢不還,要賬就要快,就要準,就要狠,不能拖。遇到欠錢不還,三個要賬的還金時期一定要把握,不然自己的債務就變成呆賬、死賬、要不回來的賬。首先,訴訟時效的問題,切記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有效期,如果對方欠錢不給,每天好吃好喝,樣樣奢華,就是不還你錢,你考慮在三年的時間內抓緊提起訴訟,否則過期的就會增加敗訴的風險。其次,強制執行的申請期限為兩年的時間,對方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不要拖,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過了兩年就很麻煩。最后一個,不要等到對方電話不接,消息不回的地步才去要賬。要賬就要怕,就要準,就要狠,不能拖。你明白了嗎?欠債就必須要還,公布證律師幫你要回每一筆欠款。
近兩年全國建筑市場不景氣,發包人也面臨著巨大資金壓力。然而有的發包人雖然無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東卻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該如何討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來給大家支幾招,認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違法分包和非法轉包造成的,實際施工人在起訴發包人時應當同時將業主(包括開發商、政府、項目所有人)列為共同被告。這樣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幾率。 2、通過專業的建設工程律師盡快取得法院生效判決。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時,往往存在觀望和僥幸心理,期待著發包人能良心發現,因此錯過了最好的訴訟時機。如果沒有法院的生效判決,任何強制措施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3、就建設工程主張優先受償。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主張就涉案工程優先受償,而不專業的律師往往不知道或者不會合理使用此條法律規定。 4、在執行過程中,申請查封被執行人財產的主要手段是賬戶查封,很多發包人賬戶中雖然沒錢,但該賬戶如果不能使用對其影響巨大,因此其在賬戶被封后往往會積極解決欠款問題。 但如果經法院調查確定發包人無執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師)就不再繼續處理或者不知道如何處理了,其實此時我們可以因發包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而申請發包人公司破產,在清算過程中查找股東有無違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經查實可依法向股東主張權利。同時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等措施,進而實現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一、可以申請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條件: 1.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有效。 2.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的義務僅限于給付金錢、有價證券。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債務人。 5.支付令必須是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費參照財產案件受理費的1/3收費。若支付令失效轉入訴訟程序,債權人只需補交案件受理費,不會出現二次收費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同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 二、訴訟方式 1.確定管轄法院 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比較遠,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② 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③ 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④ 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整理證據 這一步需要我們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制作證據清單。對于欠錢不還這類案件,我們一般要提供借條、轉賬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4.立案、繳費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法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決 在判決履行期內就對方在法院判決的規定時間內還款。 6.申請強制執行 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和立案一樣去法院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