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對于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領給付。那么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對于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領給付。關于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
民法典規定債務人與債權人約定了債務償還期限償還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認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二、債務人能否提前履行債務
履行期限有為債務人利益的有為債權人利益的也有為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對于前者債權人不得隨意請求履行但債務人可以拋棄其期限利益在約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對于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領給付。對于第三種情況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債權人于期限前受領同時債權人也不得請求債務人在期限前履行。
也就是說債務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的行為是否有損于債權人的利益。原則上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間履行債務。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的履行。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應當接受債務人的履行。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負擔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