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后,又在催收通知上簽字的效力如何認定

導讀:
債務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后,又在催收通知上簽字的效力如何認定債務人在債權人的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可以意味著債務人放棄因訴訟時效期間屆滿而產生的抗辯權。重新確認的債權債務有明確的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重新確認的債權債務沒有明確的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自確認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那么債務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后,又在催收通知上簽字的效力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后,又在催收通知上簽字的效力如何認定債務人在債權人的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可以意味著債務人放棄因訴訟時效期間屆滿而產生的抗辯權。重新確認的債權債務有明確的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重新確認的債權債務沒有明確的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自確認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關于債務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后,又在催收通知上簽字的效力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后,又在催收通知上簽字的效力如何認定
債務人在債權人的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可以意味著債務人放棄因訴訟時效期間屆滿而產生的抗辯權。
債權人在訴訟時效屆滿后向債務人發出催收到期債權的通知書,或者具有催收內容的對賬單、確認書等文件,債務人在上述文件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是對原債權債務的重新確認。重新確認的債權債務有明確的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履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重新確認的債權債務沒有明確的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自確認之日的次日起計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