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抵押擔保期限長于主債務期限如何認定

導讀:
為了維護擔保人自身的利益,擔保期限最好可以等同于主債務期限。但是,對于抵押權所擔保的主債權已過訴訟時效時,從法理上講我們的法律應當借鑒上述國家的立法對抵押權的效力期限作一定的限制。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那么民法典抵押擔保期限長于主債務期限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了維護擔保人自身的利益,擔保期限最好可以等同于主債務期限。但是,對于抵押權所擔保的主債權已過訴訟時效時,從法理上講我們的法律應當借鑒上述國家的立法對抵押權的效力期限作一定的限制。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關于民法典抵押擔保期限長于主債務期限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抵押擔保期限長于主債務期限如何認定
民法典對抵押權有無期限沒有明文規定。為了維護擔保人自身的利益,擔保期限最好可以等同于主債務期限。
1、民法典對保證有無期限作了明確規定,但是民法典對抵押權有無期限卻沒有明文規定。從相關的法條的分析我們能理解為:如果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消滅了,那么抵押權也消滅了。
2、抵押權不受消滅時效的限制,也就意味著債權人在債權消滅時效過后的任何時候都可以行使抵押權。這對于抵押人來說未免過于苛刻。而且,抵押權人長期怠于行使其權利,法律對之似乎也無特別加以保護的必要。因而許多國家的立法都對主債權的消滅時效過后的抵押權的行使給予一定的限制。
3、民法典中規定有訴訟時效,該時效只適用于權利受到侵害時的請求權,因而抵押權不因訴訟時效屆滿而消滅。但是,對于抵押權所擔保的主債權已過訴訟時效時,從法理上講我們的法律應當借鑒上述國家的立法對抵押權的效力期限作一定的限制。
二、相關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 【擔保物權消滅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