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間借貸擔保期限多久

導讀:
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不過,保證人承擔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后果是不一致的。那么民法典中民間借貸擔保期限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不過,保證人承擔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后果是不一致的。關于民法典中民間借貸擔保期限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民間借貸擔保期限多久
民法典規定,民間借貸擔保期限要依據擔保類型而定,擔保物權擔保的,擔保期限是主債權訴訟時效內。而保證的期限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后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給人做擔保,有什么法律風險
借款人違約還款的,保證人將會承擔以下的后果:
1、被控告。如果借款人違約還款,出借人就會控告保證人。不過,保證人承擔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后果是不一致的。
在一般保證中,出借人找借款人還款未果的,經過訴訟或是仲裁后還是不還的,并且經過法院執行后確定無力還款的,那么出借人即可轉而找保證人還錢。
而連帶保證的責任較重,借款人到期不還款的,出借人既可以找借款人還錢,也可以直接找保證人還錢,并且不管是追償還是控告都沒有先后之分。
2、被宣判破產。如果保證人的債務超過自己的償債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跟著債務人一樣被宣判破產。
不過,保證人被追償后,可以接著找債務人還款。如果債務人不肯積極還款的,照樣是可以去法院起訴追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