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間借貸擔保人多久有責任

導讀:
如果是保證擔保的,按約定的期限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的,保證責任自主債權履行期滿6個月內。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那么民法典中民間借貸擔保人多久有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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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民間借貸擔保人多久有責任
民法典規定,擔保人多長時間有責任,要依據擔保的類型而定,如果是抵押物權擔保的,主債權有效,擔保人就要承擔責任。如果是保證擔保的,按約定的期限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的,保證責任自主債權履行期滿6個月內。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擔保合同】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三條【擔保物權消滅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