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主債務履行期限如何界定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對于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領給付。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應當接受債務人的履行。那么民法典中主債務履行期限如何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對于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領給付。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應當接受債務人的履行。關于民法典中主債務履行期限如何界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主債務履行期限如何界定
民法典規定債務人與債權人約定了債務償還期限償還期限到期后就可以認定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沒有約定期限那么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或者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一十一條合同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二、債務人能否提前履行債務呢
履行期限有為債務人利益的有為債權人利益的也有為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對于前者債權人不得隨意請求履行但債務人可以拋棄其期限利益在約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對于第二種情況債權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領給付。對于第三種情況債務人無權強行要求債權人于期限前受領同時債權人也不得請求債務人在期限前履行。
也就是說債務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的行為是否有損于債權人的利益。原則上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間履行債務。依照合同法的規定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的履行。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應當接受債務人的履行。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負擔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